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
根据体科字〔2017〕13号文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提高我国排球教练员业务能力,了解国内外排球技战术发展水平和趋势,紧跟“新时代”排球改革发展步伐,体育总局排球中心将于2021年11月29日在中国排球学院举办全国排球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省市成年队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教练员必须至少一人参加。
(二)各省市青年队主教练必须参加。
(三)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排球从业者。
二、授课方式
(一)理论讲授;
(二)实践课观摩;
(三)座谈研讨。
三、授课人员
(一)国内资深教练员;
(二)一线队伍管理人员;
(三)反兴奋剂、体能、技战术诊断、康复医疗、运动心理、科学选材等科研人员和专项教练员;
(四)科技服务人员。
四、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11月28日报到,11月29日至12月5日上课,12月6日离会;
(二)培训地点:中国排球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新校区)
五、培训费
本次培训住宿、伙食每人每天400元,共八天,合计3200元,由派出单位承担,住宿标准为双人间,由天津体育学院开具培训费正式发票。
六、培训考核
对学员的出勤、作业等进行综合考核,符合规定将获得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请假累计超过1天(含1天)的学员不能获得合格证书。
六、报名和报到
(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教练员,统一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邮件至报名邮箱(vac@tjus.edu.cn),报名截止时间11月15日。
(二)被推荐参加培训的教练员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系统(http://ydypx.univsport.com或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教练员注册登录”栏进行网上注册并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11月15日,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报到时间:2021年11月28日下午18:00前到报到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津德路16号新宇盛大酒店一楼)领取相关资料。
(四)参加培训的教练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到时,所有人员必须提供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本次培训班暂不接受中、高风险地区教练员报名。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班采取封闭形式举办,所有参与培训班人员进入封闭区后,禁止外出,直至培训班结束。培训班人员严禁与非封闭人员有任何形式的接触。
(二)所有参加培训班人员禁止快递、外卖等行为。
八、联系人及电话:
(一)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丁明露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电话:(010)87183096
(二)中国排球学院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联系人:冯頔
电话:(022)68569227
报名邮箱:vac@tjus.edu.cn
体育总局排球中心
2021年10月8日